丈夫在婚内出轨期间赠与小三的钱财,原配妻子通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配偶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属于无效处分。
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若转账资金来源于共同财产,原配可起诉要求全额返还。例如,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2024年),法院判决第三者需全额返还37万余元赠与款项,而非仅返还配偶份额的50%。
丈夫个人财产:若资金明确属于丈夫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或明确约定的个人财产),原配一般无权要求返还。但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如明确用于维系婚外情),法院也可能支持返还。
需注意:
证据是关键:需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赠与与婚外情的关联性。
特殊情形例外:若双方存在经济往来(如业务合作)或资金双向流动,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全额返还。
实践中,法院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例如四川省检察院抗诉案件中,最终改判第三者需全额返还不当得利。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并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提高胜诉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