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侦探调查公司: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证人的资格: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如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证人的能力:证人必须具备作证的能力,法院会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出庭的必要性:案件确实需要证人出庭作证,且证人愿意出庭作证,同时没有参与到其他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申请程序: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民事诉讼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相关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相关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行政诉讼中相关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特殊情况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6。
费用承担: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